單身久了,就是會被問喜歡的類型,尤其是我一直以來連暗戀的對象都沒有。

 

這種事只能意會不能言談,有些人很快就能明白我的審美觀,像是書揚,有些人就很難理解。有一次是跟鶴齡這樣說我喜歡的女生類型的,那就是「溫暖」。

 

除了外在之外,我一直希望對象比我聰明,在兩性關係中可以扮演較為強勢的那一個。不過自小認識的女生中,比我聰明的不是個性或外表令人難以接受就是根本看不上我。因為我本身沒甚麼耐性,如果不比我強勢,也許會有點可憐吧!

 

戀愛這種東西很不客觀,熱戀期覺得加分的特點,在結婚後可能都變成缺點,像是有些人覺得女友傻傻的很可愛,長久下來卻不免抱怨「怎麼那麼蠢」。戀愛其實很麻煩,不管多麼契合的情侶都難免會有彼此猜忌的時候。人的情感是很不確定的事,一夫一妻是一種習慣而不是定理,誰都有可能突然變心。

 

說不定我對戀愛其實一點興趣也沒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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