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上高二之後,我再度為孟珊著迷(容我以後再說明),我經常中午帶著午餐去一班找她一起吃,或是飯後去找她閒聊。出自一種"不想像國中那般生活"的心情,我不太在意別人的目光,總是以"莫後悔"的心情去做些過去沒做過的事。

 

孟珊因此把我當成好朋友,雖然不至於無話不聊,但也分享許多心事。這樣其實也蠻開心的,不是嗎?

 

某天,我跟她一起去市區逛書局,然後再送她到和她爸約定的地方送她上車。路上她向我訴說她與她喜歡的男生間的種種不開心的事,驚!我連我當天怎麼回到宿舍都不知道。

 

既然把她當作朋友,就要祝福她不是嗎?只是我並沒有這麼成熟,隔天我還是讓她知道我喜歡這她,只是這個告白本身並沒有甚麼意義,她說我是一個特別的男生,她喜歡我,但不是男朋友那種喜歡。之後我仍然跟她保持著朋友的關係,依然經常會去找她聊天。

 

有一次她找我去校外吃午餐,就在金山街小七上面的二十一世紀(關很久了),吃到一半她男朋友走上來才知道小倆口吵架(科科,她男朋友打不贏我)。爾偶會自己一個人在籃球場投籃,瞥見她與她男友表情幸福的經過,都是一種心痛的感覺。

 

終於到了某天,不知道哪條筋不對勁,我告訴自己「她已經交男朋友了,我不應該去打擾她」,因此我決定以後對她都視而不見。心裡明明很喜歡她,卻又要假裝不認識一樣,某種程度上我大概很enjoy心痛的感覺吧!Sometimes I felt that my heart has been punched when I ran into her in the campus.

 

後來再次跟她說話,大概是大三跟前女友去她家的時候,當時已經沒有感覺了。太濃郁的情感並不持久,大概就是這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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