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上說辜家搬了七點四億到官邸,前副總統呂秀蓮女士諷刺的說七點四億大力士才搬得動,看到這樣的新聞,我心中十分好奇七點四億究竟有多重勒?

 

剛好看到象象MSN在線上,就問他。他說「十萬大約兩百克,那七點四億就是7400* 200/ 1000= 1480KG,約一點五噸重」,那的確是大力士才搬得動啊!不過又不是搭捷運一次搬,用這種方式否定才是傻蛋吧!

 

雖然說用現金行賄比較不會有紀錄,但是七點四億要怎麼來?從銀行領的話國稅局肯定會查帳的吧!

 

有錢人的想法不是我們這種窮人可以理解的。我在新加坡某個巧然的機會下與一位台灣珠寶商同桌吃飯,他說有曾經有客戶騎著假踏車,背包背著兩千萬到他店裡買珠寶。那客戶家有一個比一般銀行都要大的保險庫堆著滿滿的現款,這種客戶繳的現款都是不用數的。原來在有錢人的世界中,點鈔機也算是一種家電。

 

如果兩千萬可以當作零錢用,那七點四億現金行賄感覺起來也不是那麼不靠譜。

 

奉勸政治界、法界、新聞界,不要再用那種不負責任的理所當然、情理上等方式去發表意見,究竟是偵探小說看太多還是怎樣,辦案還是要靠證據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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